石(石肯)社区二村经济社河涌两岸更换护栏工程-招标公告
致:广东承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开鸿建设有限公司、广东乐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石(石肯)社区二村经济社河涌两岸更换护栏工程的招标人,经对贵单位的施工资质、过往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后,均符合本工程的基本要求。现邀请贵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项目名称:石(石肯)社区二村经济社河涌两岸更换护栏工程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二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石(石肯)社区二村经济社河涌两岸更换护栏工程,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二村,主要包括更换护栏。
2.3 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监理单位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20工作日;竣(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如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为总额的5%。
2.4 招标控制价(投标上限价):1125411.3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投标上限价):
主要内容包括:更换护栏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4.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注: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五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未被锁定。(提供开标前五个工作日内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 年 3月至2021 年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招标文件规定月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如贵单位对本工程项目有投标意向,请于2021 年9 月18日至2021年9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3座)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以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项目简称“更换护栏工程”,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汇款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除汇款或转账凭证外)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智慧新城支行
帐号:675674440295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9 月29 日上午9 时00分~9时3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在此期限外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专人按规定期限内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招标人定于2021年9月 29日上午9 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最低价中标法。
8.2其它有关事宜,请按本工程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二村东华路1号之1
联 系 人:伦先生
联系电话:1390289699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3座
邮政编码:528000
联 系 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591160
2021年9月18日